七七四十一

我和她不需要浅薄的理解
在生命燃尽之前

【无萧|端午24h|22:00】樱桃

现代pa,借用了沫老师继兄弟的设定

涉及微量娱乐圈

他们属于彼此,ooc属于我

感谢阅读





  萧导更新了一条微博。


  一张手里捧着几颗青涩的小樱桃的照片,附“樱桃”二字,内容一如既往简单得令人发指。照片没加滤镜,甚至能看见樱桃上几个虫眼,半生不熟,青皮翠梗,越发显得那手白皙,玉似的漂亮。


  三栖巨星唐莲点了个赞,招来一大票粉丝。雷无桀在评论里发链接,《樱桃的种植与养护》。萧羽作为头号黑粉,自然要不遗余力地强烈谴责萧瑟辣手摧桃,实在是罪大恶极怙恶不悛。更有一干粉丝疯狂吹彩虹屁,三百六十度螺旋升天,夸这樱桃品相上佳,用实力证明“只要眼够瞎,没啥不能夸”。


  评论五花八门,齐聚各路牛鬼蛇神,却只有叶安世一人get萧导的疯狂暗示,于是撂下写了一半的论文,去给他哥千里送樱桃。


  叶安世揣着装樱桃的小冰盒,从天启乘飞机,转绿皮火车,晃晃悠悠过十三站,再转乘乡际公交,车轮轧在青石板路上,咯咯噔噔地响。天将擦黑时,总算晃进了桃源镇。


  桃源镇几百年前还叫南乡,这是萧瑟告诉他的。后来从京城调来一位长官,也曾是位高权重的,长官大手一挥把南镇改作了桃源镇,还下令拔了庄稼改种菊花。结果花期未到,京城的一纸调令又把他调到了别处去。建国初期,为了贯彻落实实用主义,避免滋生歪风邪气,又改回南乡。后来几经波折,为彰显文化底蕴,终于还是叫了桃源,这就是叶安世自己查到的了。


  几百年来,桃源镇的规格在镇和乡之间左右横跳上下波动,人口却始终有减无增。前几年的桃源镇,春节期间人口流动率居高不下,后来集资修了路,连了网,通了视频电话,年节里走街串巷的反而只剩几十张老面孔。


   桃源镇的街道结构简单,从高处看去一目了然,很有几分鸡犬相闻的趣意。奈何叶安世的路痴也不是徒有虚名,最终果然迷了路。他初来乍到,手机也没电,实在无法只得借住镇口的木匠家里,守着几口未完工的棺材睡了一宿。


  小镇的夜晚只有虫鸣,却铺天盖地,比白天还热闹。等到了清晨,东边的天空露出一抹鱼肚白,虫声渐歇,老木匠又撕心裂肺地开始咳嗽起来,呼哧呼哧破风箱似的喘着粗气,叶安世打地铺睡在门口,睁眼看着天上还未隐去的星子,久违地失眠了。







   早上七点 ,送奶工将新鲜牛奶放到窗口,“咔”地一声,玻璃瓶与木阶轻触,萧瑟的一天就开始了。


  热牛奶,青瓜番茄三明治,是厨房杀手能做出的顶尖料理。慢慢悠悠吃完最后一口面包,把空杯丢进洗涤池,卧室里手机就叮叮当当地响,叶安世的信息一股脑涌进来,卡好了时间,不晚一秒也不早一分。萧瑟收拾东西出门,去认领路痴弟弟。


  萧瑟去的早,老木匠堪堪起床,正给菜地浇水。老人家八卦,问起叶安世和萧瑟的关系,叶安世非要皮一下,揽着萧瑟的腰说这是我男朋友。


  木匠的脸肉眼可见得僵硬了一瞬,纠结片刻后作恍然大悟状,连声赞叹小姑娘长得英气,女扮男装也是难得的好看。


  叶安世瞬间黑了脸,萧瑟在一旁乐不可支。






  萧瑟早已与人约好,要去镇上唯一一家疗养院看望一位老人。


  疗养院的保安打着呵欠,闭着眼扣扣索索摸出来一把钥匙,试了几次才打开大门。铁质的门吱吱呀呀向两边打开,响得人牙酸。


  “这疗养院的护工呢?”


  “我就是。”保安抹了一把脸,从衣柜里掏出制服换上,“唯一的。”


  “保安也是你?”


  “惭愧,也是我。”


  “院长呢,还是您?”


  “真不巧,依然是我。”


  叶安世肃然起敬。


  “能者多劳嘛,”萧瑟面不改色恭维道,“与有荣焉。”


  “萧导也做兼职?”


  “嗯,兼职编剧和群众演员。”


  “那可厉害了。”


  “不敢当不敢当,”萧瑟谦虚道,“生活不易,实属无奈。”


  萧瑟是国内知名导演,知名的原因是他一向凄惨的电影票房。去年拍的《雪宫》,斥资数亿,票房仅千万,仅靠最后两分钟萧导的客串吸了一批颜粉,是“明明有才华,却只能靠颜值”的典型案例。前几年拍的多部文艺片,无一例外扑得一塌糊涂。然而萧导钱多烧手,萧导亲爹舐犊情深,并不介意用注定扑街的电影培养高雅的情趣。


  “我昨天突然想起来,镇上的人跟陈木匠订好了棺材,也就我和齐老还没个着落呢。萧导啊,你是大导演,审美肯定比我好,等你什么时候空闲了,能帮我相看两口棺材吗?”


  镇上人大多想得开,是不避讳生死的,甚至因为外人的存在,还要讨论地更热闹些。


  萧瑟去给院长看棺材,打发叶安世进去给齐老放电影。齐老是疗养院里唯一的病人,老镇长生前专门为他建了这所疗养院,临终前还交代子孙一定要他长命百岁。那时齐老的老年痴呆已经很严重了,老镇长的儿子是孝子,抛了城里的官职,回来守着这所只有一个病人的疗养院。


  萧瑟挑的电影正是《雪宫》,电影快要结束,他才姗姗来迟。他与叶安世并肩坐在屋里的沙发上,幕布反射的光刺穿熙熙攘攘的尘埃,冰蓝,灰绿,珠白,色彩纷呈。黑如线,白如缎,叶安世不转眼地看着他脸上光影变幻,直到萧瑟颇不自在抬眼瞪他,叶安世才悻悻收回目光。


  萧瑟的出场不到两分钟,饰演电影里的大反派。白衣的剑客站在山巅,睥睨四野,对劝他改邪归正的和尚说:“我出师时曾发誓,我的剑,不见血,不归鞘。”这个反派少见得不讲废话强行加戏,说罢利索地自刎,尸体从悬崖坠落,死无全尸。


  片尾曲响起,萧瑟起身收拾东西。齐老转过头,愣愣地看着他,半晌才从浑浊的眼里淌出一滴泪来。


  他是真的老了,早到了行将就木的年纪,可他死撑着一口气,也不知在等着什么。







  从疗养院出来,已到了晌午,太阳正在头顶,晒得路面烫到发软。萧瑟带叶安世四处觅食,最后选中了人工湖旁的小餐馆,餐馆的桌椅尚算干净,空调呼啦啦转得卖力。客人不多,点好的菜很快上桌,一盘素藕,刀功粗犷豪迈,外皮也没削干净,斑斑驳驳藕断丝连。萧瑟夹起一片看了看,面不改色吃了下去。


  “这次是用什么理由跑出来的?”


  “论文被打回来了,叛逆少年需要哥哥的开导。”叶安世嚼了几口凉菜,表情有些一言难尽,“你经常来这里吃饭?”


  “大少爷,”萧瑟无奈道,“这地方哪有什么山珍海味,经费不够,只能吃这个。”


  “我小时候倒也吃习惯了这些。”叶安世声音闷闷的。


  “那就别挑了。你的论文怎么会被枪毙,你不是问过学长吗?”


  “是啊,我问雷无桀。”


  “怎么说?”  


  “他说吹就行了。”


  萧瑟怜悯地摸摸他的头:“那你怎么不问问他的导师是谁呢?”


  叶安世心中涌起不好的预感:“难道是叶若依?”


  萧瑟微微颔首。


  “所以,”叶安世艰难开口,“当年放了水?”


  “放水?”萧瑟挑眉嗤笑,“那叫泄洪。”


  “……”成吧。


  萧瑟同情道:“白发仙是真的很严格,你最好还是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,老老实实写论文吧。”


  叶安世点点头,萧瑟的情报一向水分极少,堪称业界标杆。萧导身兼数职,拍电影之余和姬雪合作了一家情报公司,又称黑客合法聚集地——他总是有些把不合理变得挑不出错的手段。


  人们大多佩服萧瑟的高明手段,除了在文艺领域屡屡碰壁,萧瑟大多数时候都接近十全十美。


  叶安世和萧瑟曾一同去过梵高故居,萧瑟去寻找灵感,叶安世去寻找他哥。十五岁的叶安世翘了课,赶上凌晨的飞机,落地后二十分钟内就被当地人坑着买了几棵巨大的向日葵。他捧着脸盘大的向日葵,与萧瑟不期而遇,于是两人坐在异国街头的长椅上剥瓜子。叶安世问他有没有找到什么灵感,萧瑟摇摇头,说梵高那样的人,又怎么可能成为大热素材呢。把瓜子皮丢进垃圾桶,他叹了口气,伸出手去轻抚葵花瓣的纹理,像描画厚厚鳞盾上交错的钝甲。


  人醉我醒,他喃喃道。


  人醉我醒。


  从那一天起,叶安世有时会觉得萧瑟可怜,有如一盏孤星悬剑,又该是何等寂寞。


  






  吃完午饭,他们沿着街道遛弯消食。小镇毗邻国境线,不知受哪国宗教的影响,中央街道的尽头不伦不类建了一座教堂。镂空雕饰,玻璃花窗,倒也有模有样,只是门口站着两只石狮子,怒目圆睁,威势十足,也勉强算做中西合璧,独具一格。


  他们走进教堂歇脚,神父在处理家里的遗产分配问题,没工夫招呼他们。萧瑟自觉去找了椅子坐下,同叶安世继续聊天。说到萧羽最近又在搞什么幺蛾子,叶安世突然噤了声。


  萧瑟抬头看他,他望进他的眼睛。


  叶安世的眼睛很美,妖而艳。然而大多数时候萧瑟是感受不到那种勾人的魅力的。小镇的夜晚来的早,太阳像颗烂掉的大橘子,红色从四周温吞吞地包裹上来。春天的太阳泛着轻柔的金色,曲曲折折透过五色的玻璃花窗,照进叶安世的眼里。他的眼睛呈现一种奇妙的溶金般的色泽,像夏天的柚子茶,秋天的枫糖浆,冬天的炒栗子,混着红棕的糖砂翻滚在炒锅里,香味飘得很长——尽是些零零碎碎又无法割舍的东西。萧瑟似是突然想起来,他们总是在一起。有时是叶安世来找他,有时是他去陪叶安世。小时候他们常腻在一起,理应分道扬镳的长大后,他们依然总在一起。


  萧瑟有些恍惚,他再看叶安世的眼睛,便无端地想起大海来。


  不,那不是想起,他看进叶安世的眼睛。


  他看见海。


  在他的一部电影里,有一片海。大海吞噬了许多东西,玫瑰,诗歌,留声机,珍珠项链,吱吱啦啦的小电影,夜空下行走的男人。大海吞噬了许多东西,却独独留下了他。


  可现在他发现,原来自己也早已进入了那片海中。


  是叶安世的眼睛把他吞噬了。








  后来叶安世走了,抵不过导师的夺命连环call,叛逆少年不得不和安慰他的哥哥依依道别。萧瑟从冰箱里拿出还没吃完的樱桃,一颗一颗地清洗着。樱桃鲜艳透亮,一颗颗饱满地快要爆开,玛瑙似的发光。萧瑟边洗边吃,吃到最后一颗,才后知后觉这樱桃甜到发腻。


  他擦干手打开窗户,太阳已升得老高,街上热气腾腾像蒸桑拿,蝉叫得很凶,拼了命一般嘶声尖叫。


  原来,早已过了樱桃的季节了。







  齐老也走了。


  他临死那天,是他一百岁生日,镇上来了一个戏班,在疗养院里义演了一出《风波亭》。大院子里冷冷清清,没几个活人,只有台上演员兀自唱得热闹。


  风不大,太阳也不好,空气黏黏糊糊,连蒲公英的飞絮都吹不起来。戏演到高潮处,只听台下“哐”的一声,齐老连人带凳直直翻倒,一头栽到地上没了动静。


  后来人们都说,原来齐老不姓齐,是姓秦啊。


  镇上因为齐老的死热闹了一阵,又很快归于沉寂。


  没过多久,萧瑟的素材取到了手,也离开了。







  世上俗人多。


  好权势,慕名利,爱美人。林林总总许多罪行,教人犯了个遍。可谁又不是个俗人呢?


  萧老板自有家财万贯,也不屑阿谀奉承,最恶别人比他好看,想来也是不在乎皮相的。他酒量浅,眼界又高,平日里只热衷自斟自饮,自得其乐,并不十分贪杯。前半生顺遂恣意,堪堪度过许多险滩,却不想在异父异母的弟弟那里翻了船。


  后来他又想,去他的风雅。雅也好,俗也好,人生不过樱桃,大海和二两西北风。

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end






端午节快乐鸭!



脑洞来源《狗镇》,依然是一路跑偏的产物,果然傻白甜如我还是比较喜欢“世上总是好人多”的设定



想要小红心小蓝手和评论!

评论(22)

热度(354)

  1. 共8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